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检验能力覆盖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抽检监测项目的90%,且覆盖指定的采购包范围内全部食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资质,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6月4日8:45时前进行查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