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长兴岛)聚酯科技产业园项目选址论证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HCCXD2021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恒力(长兴岛)聚酯科技产业园项目选址论证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7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1、更正内容: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原招标文件中: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 9010 1250 0706 511
更正为: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00 0220 9001 3360 00097
注意事项:(1)以上账户中的括号为中文格式。
(2) 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
(3) 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8:00至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投标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缴纳,过期按照未缴纳处理。
2、更正内容:磋商保证金到账证明
原招标文件中:
所有涉及“磋商保证金到账证明”的要求
更正为:
“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的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栾工
电 话:0411-85283083
电子邮箱:huicheng_zb@163.com
地 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兴港大厦C座1103室
更正日期: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