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托管运行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托管运行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2021003-1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托管运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提供采暖、蒸汽锅炉运行服务;(2)锅炉机房系统的运行操作及管理;(3)暖气末端设备管理及维护保养;(4)锅炉房系统的设备维护保养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乙方运营达标,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可延续合同期,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024-2324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联系方式:包婷婷 024-22852669转802 024-67767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婷婷
电 话: 024-22852669转802 024-67767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