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70MW锅炉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70MW锅炉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CZX2021-26(HC)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70MW锅炉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70MW锅炉空气预热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采购70MW锅炉空气预热器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2.2 最高投标限价:64万元
2.3 项目编号:LYHCZX2021-26(HC)
2.4 招标范围:原1组空气预热器的拆除;新空气预热器(1组)的供货及安装,包括制造、检验试验、运输、卸载、现场安装、调试等,具体供货范围为所招设备具备投用的所有零部件等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5 交付使用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2.6 交货地点:第二调峰热源厂(甲方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能力。
3.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6日9:0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 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请各交易主体佩戴口罩进入,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完成“吉祥码”扫码等登记工作后,到达开标区。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递交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9号
邮 编:136200
联 系 人:李德恒
联系电话:0437-3267317 1376600676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室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邮 编:136200
联系人:王霜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日期:2021年7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至 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东吉路9号
联系方式:李德恒0437-3267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系方式:王霜0437-331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恒
电 话: 0437-326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