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十六中学实验楼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二、建设单位:大连市中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工程规模:大连市第十六中学实验楼修缮项目的施工,包括:
土建专业:室内走廊、个别教室的天棚、墙面、地面改造,卫生间全面改造,室内门更换等;
水暖专业:卫生间内给排水管道、卫生洁具及教学楼内采暖管道、散热器等改造。
电气专业: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箱、管线、灯具更换,原有线槽、灯具拆除等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地址:中山区鲁迅路7号。
五、招标范围:大连市第十六中学实验楼修缮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3.截至开标时间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者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仅针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招标,若投标人非中小微企业,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要求:
(1)使用CA锁网上报名。
(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lnwlzb.com/)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3)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录网址: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
(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9)投标保证金管理:4万元。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形式缴纳。
十、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1.领取时间:2021年6月21日 14时00分至2021年6月28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二、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三、招标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淯泷、肖剑楠 电 话:0411-84651720、8465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