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密集书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密集书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H16-W1013
项目名称:密集书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产品规格及技术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备注 |
1 |
密集书架 |
详细产品规格及技术指标见附件 |
节 |
340 |
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日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采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必须全部资金为境内资金)。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法人代表国籍须为中国)。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截至开标前一日,供应商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
(六)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生产企业,具备本项目生产、供货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至 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一、现场报名要求: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生产企业证明材料。
二、网络报名要求:网上及邮寄方式(二者同时缺一不可)报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将:
1.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后手写填写完毕(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供应商后果自负);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生产企业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形成一套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同时以快递方式邮寄,报名时间以符合要求的电子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到达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将合格的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或文件费未到账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各网络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材料由代理机构经邮箱回复确认报名成功后,文件费(售价为:200元/套),将文件费电汇至代理机构指定对公账户,必须以公司名义汇款至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号。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开户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通过第二种方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非地方财政投资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
联系方式:葛红玉 刘永维 0411-8815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葛红玉 刘永维 0411-8815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红玉 刘永维
电 话: 0411-8815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