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检院锅炉烟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01 19:36:16 12

项目概况

天津市特检院锅炉烟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NK-2021-02

项目名称:天津市特检院锅炉烟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出具的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三)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至 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证件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2号        

联系方式:徐政 022-23366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刘朝阳 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阳

电 话:  022-2441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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