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部分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28 2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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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 、 “信用大连” (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至评标时间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